| 联系我们 |
纪检监察
   
停诊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 > 廉政文化
廉政文化

廉洁过五一 清风伴我行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院纪委提醒全院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做到过节不忘廉洁,共同营造朴素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十个严禁

(一)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红包、节礼等财物。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不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节礼,特别要高度警惕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二)严禁酒驾、醉驾行为。时刻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底线,遵纪守法,拒绝酒驾。

(三)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要以身作则,严禁巧立名目变相公款吃喝,对管理或服务对象组织的宴请要坚决说“不”。要厉行节约,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四)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或其他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要廉洁出行,自律生活,杜绝用公款组织或参与旅游、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五)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要加强纪律和资金支出审查,防止发生违规使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要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七)严禁参与或支持赌博等沉迷低级趣味的行为。要自觉抵制赌博歪风,远离低级趣味,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格遵守婚丧嫁娶有关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净化社会风气。

(九)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不参加有组织、有目的的“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不利用老乡、战友、校友关系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交换。

(十)严禁值班期间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在岗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