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一医院举办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讲座
稿件来源:医务科 编辑:杨光 上传时间:2019年4月18日
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使全院医务人员深入理解《条例》,进一步提高防范医疗纠纷意识,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4月17日下午,医务科特邀我院法律顾问任芮律师为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讲座由医务科副科长张磊主持。副院长王克平及部分医务人员参加了学习。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系统全面地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任律师结合专业知识和办理医疗纠纷案例的经验,围绕《条例》的热点、难点,医疗机构法律风险、医疗相关法律规定、病历管理风险识别、病历管理风险应对等方面进行了深度解析。通过此次讲座,让参会人员对《条例》有了更加全面、清晰的理解。使我院医务工作者对医院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与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对减少医疗纠纷发生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最后,王克平副院长进行总结发言,希望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精神。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努力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使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舒适、安全、有效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