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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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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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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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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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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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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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院违建及冷库噪声的协调诉求
医院领导:您好。我叫黄莉华,是德福巷21号院23号楼住户。11月5日我通过院长信箱向您反映贵院有一处违章建筑,存在于我家窗外一米左右的位置,常年遮挡我家采光,存在安全隐患。后该处又变为贵院营养灶的冷库,制冷设备不定时运转产生噪声。对我和家人日常生活造成很多影响。我看到院长信箱应在2个工作日内就投诉事项进行答复。等候一周,无人联系我,也未见答复。
我将该问题投诉至环保局,你们总务科有人联系我,说要来我家监测噪声,说你们这个违建有土地证,在我家一米外设置冷库是合法的。
院领导,不是你有土地证就合法,盖什么建筑,做什么用途。都要各行政监管部门审批过,才能设立。
我拒绝监测噪声,因为这个冷库存在就不对。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对不该存在的噪声进行监测?
这个违建在08年前后,一直住的是医院的工人,每天晚上聊天听歌唱戏的声音不断,当时我就在医院多次反应了这个问题。现在,弄成了冷库,我家老人年龄大了,受不了这种频率的干扰,已经在这住不成了。
多年来,我也很重视跟贵医院的邻里关系。希望医院也能重视我反映的问题,咱们妥善协商出处理办法,我也不想把投诉扩大到更多地方。
(联系人:黄莉华,手机号码:1809211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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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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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21: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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